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名称声誉受损、出行不方便、高消费将被限制,给生活和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及时撤销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至关重要。
撤销失信记录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履行全部法律义务。即偿还全部债务本息,并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和保全费。执行完毕后,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执行人名单记录。法院审核无误后,会将失信记录从名单中移除。
如果债权人同意与失信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执行人名单记录。执行和解协议需经法院审查,确认和解协议内容合法有效,且不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后,法院才会予以批准。
失信被执行人认为失信记录有误,可以向作出失信判决的法院申请撤销失信申请。法院将对失信申请进行审查,如发现失信记录存在错误或者有违法律规定的情况,将撤销失信申请并从名单中移除失信记录。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可归责于本人原因,未能按时履行执行义务,导致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查明事实属实的,将撤销失信执行记录。
在特定情形下,失信被执行人还可通过破产清算、执行异议、诉讼时效已过等途径撤销失信记录。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当事人应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获取具体指导。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