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由法院对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惩戒措施而建立的。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会对个人信用、社会活动等方面造成严重影响。及时消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至关重要。本文将提供怎样消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信息呢图片大全,帮助您维护自己的信用和权益。
申请消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资格如下:
√ 被执行人已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包括本金、利息、罚款等。
√ 被执行人未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满三年。
√ 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名单。
消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程序如下:
√ 提交申请书:向执行法院提交消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 审查材料:法院审查申请材料,核实是否符合申请资格。
√ 发布公告:法院在指定报纸上发布公告,公示申请人已履行义务。
√ 裁定审查:法院对公示情况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 作出裁定:法院作出是否消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裁定。
消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所需的材料包括:
√ 申请书
√ 履行义务证明(如还款凭证、和解协议等)
√ 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 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等)
√ 未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满三年的证明
√ 重大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或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名单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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