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失信人的信息被公示后,会给他们的日常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比如无法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无法贷款买房买车,甚至连工作都会受到限制。如果失信人想要撤销失信信息,就需要向法院申请。那么,法官私自撤销失信人怎么办理手续呢?下面就为大家带来办理流程图解视频。
第一步:准备材料
1. 申请书
2. 身份证明
3. 失信名单证明
4. 撤销失信理由证明
第二步: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法院执行局。
第三步:法院审查
法院执行局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撤销失信的理由。
第四步:作出决定
如果法院执行局核实申请人的材料无误,且撤销失信的理由成立,就会作出撤销失信的决定。
第五步:执行决定
法院执行局会将撤销失信的决定送达失信人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并要求相关部门恢复失信人的相关权益。
第六步:销号
相关部门收到法院执行局的撤销失信决定后,会对失信人的失信信息进行销号。
注意:
1. 法官私自撤销失信人是不合法的,如果发现这种情况,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2. 办理撤销失信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一般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3. 在办理撤销失信手续期间,失信人仍然需要履行还款义务。
免责声明:
本视频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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