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制度旨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信用环境。失信被执行人一旦被录入名单,将会面临一系列限制措施。失信被执行人也可以通过删除或撤销记录来摆脱这些限制。那么,失信被执行人删除和撤销,哪个更严重呢?
失信被执行人删除是指将当事人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而失信被执行人撤销是指撤销当事人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删除的条件相对较宽松,只要当事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具有不可抗力、远期履行和免除执行等法定情形,都可以申请删除。
失信被执行人撤销的条件则相对严格,当事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无其他履行不能的情形
- 未实施规避执行的行为
- 有正当理由
从影响的严重程度来看,失信被执行人撤销记录比删除更为严重。撤销记录意味着当事人曾有过失信行为,而删除记录则不具有负面影响。
在举证难度方面,失信被执行人撤销记录比删除更为困难。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已履行义务,且没有实施规避执行的行为。
失信被执行人撤销记录比删除更为严重,影响范围更广,举证难度也更大。对于失信当事人而言,应积极主动履行义务,避免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被纳入名单,也应按照规定进行删除或撤销,以维护自己的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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