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简介
原告因未能按时履行债务,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因履行完毕债务,原告向法院提交撤销申请,经法院审理后,支持原告的请求,并出具了法院判决书。
撤销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原告撤销失信人员名单需符合以下条件:
- 已履行完毕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无其他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未有其他违法行为。
撤销流程
原告撤销失信人员名单需遵循以下流程:
- 向法院提交撤销申请书;
- 法院受理后,对申请书进行审查;
-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法院将出具撤销裁定书;
- 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经执行法院确认的,执行法院将更新失信人员名单信息。
证据材料
原告撤销失信人员名单时,需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 已履行完毕债务的凭证;
- 无其他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证明;
- 未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证明。
法院判决书的意义
法院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对原告履行完毕债务并撤销失信人员名单的司法认定。判决书可作为原告权利的证明,消除其不诚信记录的影响,恢复其社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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