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因履行债务能力而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对失信人员采取限制措施,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当失信人员履行相关义务后,法院将撤销失信人员执行的案件。
撤销时间
一般情况下,法院在收到失信人员履行义务的证明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人员执行的案件。具体撤销时间可能因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法院的实际工作情况而有所差异。
查询结果
失信人员或相关利害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撤销失信人员执行案件的结果:
1.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www.zxgk.gov.cn)
登陆网站后,点击 "查询失信人"。
输入失信人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
若失信人员执行的案件已被撤销,系统将显示撤销信息。
2. 法院官方网站或查询电话
访问失信人员所在地法院的官方网站,在"阳光司法"或"执行公开"栏目下查询失信人名单。
拨打法院公布的查询电话,向工作人员提供失信人的信息进行查询。
3. 民事执行信访信箱
向失信人员所在地法院的民事执行信访信箱发送查询邮件或信函。
信件中需注明失信人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查询撤销情况的请求。
流程及注意事项
1. 履行义务
失信人员必须先履行相关义务,例如偿还债务、解除限制消费措施等。
2. 提交证明
失信人员向法院提交履行义务的证明,如银行转账记录、债权人提供的谅解书等。
3. 法院审核
法院对失信人员提交的证明进行审核,核实是否已履行义务。
4. 撤销决定
法院经审核后,会出具撤销失信人员执行案件的决定书。撤销决定书生效后,失信人员将不再受到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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