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的信用惩戒措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损害了被执行人的信用,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那么,可以撤销失信吗?法院判决结果是什么情况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限制消费令:
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中止或终结执行程序。
在实践中,法院对失信判决的撤销申请有不同的处理结果。例如:
原告撤回执行申请后,法院撤销失信判决。原告与被告协商后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撤回执行申请,法院对被告撤销失信限制。
被告履行完义务后,法院撤销失信判决。被告在执行期间履行完毕所有未履行义务,法院对被告撤销失信限制。
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后,撤销失信判决。执行期间,被告死亡或宣告失踪,导致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并撤销失信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失信判决不能被撤销。例如:
被执行人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认为被执行人涉嫌犯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侦查的。
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义务而不履行。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情节严重的。
被执行人隐匿、转移、或者拒不申报财产。被执行人采取欺骗、隐瞒等不正当手段,逃避执行的。
失信判决是否可以撤销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被执行人符合撤销条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限制。而法院将根据具体案情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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