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撤销民事判决书是一个重大的法律行为,涉及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撤销民事判决书的条件是什么规定的?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详细阐述。
《民事诉讼法》第193条规定了撤销民事判决书的条件:
1.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的;
2. 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 据以作出原判决的法律适用错误;
4. 原判决违反法律规定,影响公正审判;
5. 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违法行为的。
新证据是指在原判决作出的后新发现的证据,该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的认定,改变案件的事实基础或法律适用。例如,新发现的证人证言、物证等。
主要证据是指原判决认定事实的基础性证据。若该证据被证明是伪造的,则将动摇原判决的事实认定基础,导致原判决无法维持。
法律适用错误是指原判决在适用法律时,对法律条文的含义和范围进行错误理解,或者适用错误的法律规定。例如,适用生效时间错误、类推适用错误等。
违反法律规定是指原判决在审判程序或内容方面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判。例如,未依法公开审理、未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等。
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包括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严重违法行为。此类行为严重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会导致原判决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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