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问题怎么解决(行政处罚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信用修复 青州信用修复 2024-07-12 595 0

以罚代管、逐利执法、过度处罚等执法问题,究竟该如何解决?

1、针对主力执法问题意见中要求依法合理细化具体情节,对罚款幅度进行量化,严格禁止以罚款促创收,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防止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

行政处罚问题怎么解决(行政处罚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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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履行异地办案协作手续,落实归口接收、审查要求,健全案件管辖、定性处理等争议解决机制,禁止违规违法争抢有罚没收益的案件管辖权。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进行行政处罚,禁止以罚代刑、以罚代拘、降格处理和一律顶格罚款。

3、对于严重的行为,相关部门不仅应该重责重罚,而且应该进行严厉的打击。对于不严重的行为,相关部门不仅应该轻则轻罚,而且要注意处罚的力度。如果责任和处罚不一致的话,那么这不仅会引起社会的讨论,而且会引起人们的负面情绪。第二个方面就是可以避免逐利执法。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

4、针对逐利执法问题,《意见》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严格禁止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针对以罚代管问题,要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确立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加强对当事人的批评教育,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5、这位负责人说,研究制定规范监督罚款设定和实施的政策文件,就是为了进一步规范监督罚款的设定和实施,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罚款、“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问题。

6、一个地方的罚款如果特别多,那就证明这个地方的管理有问题,是当地管理者的问题不是当地人们的问题。

关于行政处罚管辖争议的解决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处理行政案件时,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如果发生管理权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权,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关于行政处罚管辖争议的解决: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第一,行政机关职责不清,对社会生活、公共事务的管理互有交叉,因此表现在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管辖上也必然是互有交叉,权责不明确,无法按职能真正落实管辖。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行政处罚错误的是哪些情况?

1、行政处罚错误的情况有:告知的时间次序颠倒,即先处罚后告知。告知的内容不完整,包括告知的事项不明和告知的权利不充分。告知的形式不合法。

2、C项错误,《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所以地方性法规不可以设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D项正确,《行政处罚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3、因此,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的行政行为,虽然行政处罚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但目的是教育其不再违法,教育其他人不要违法,最终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故本题说法错误的是C。

4、也就是说,“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是 可撤销的行政许可,而非无效,故A项“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无 效表述错误,应选。

5、【答案】:A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处罚法》。第十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选项A错误。第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选项B正确。

6、法律主观:只有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这句话是错误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只有法律可以设定。其他行政处罚是可以由当地法规来进行处罚的。

行政处罚错误的纠正方式

法律分析:有撤销、补正、改变原行政行为、确认违法等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存在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等情形之一的行政行为,应予撤销。

编号、字迹、日期、等错误,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同时重新制作并送达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有问题,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决定书,重新制作并送达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4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纠正。”《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纠错提出了严格要求,但对该怎么纠错,《行政处罚法》却没有具体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此也没有具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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