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名单是指人民法院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员名单。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人员会受到诸多限制,如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限制担任企业高管、限制获得贷款等。如果个人被错误列入失信名单或已履行债务,需要及时采取措施撤销记录,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查询失信信息可以通过以下渠道: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系统:
履行债务
如果欠款人已经履行债务,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记录。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核实债务履行情况,经确认后撤销失信记录。
错误纳入
对于错误被纳入失信名单的人员,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法院会审查申请人的证据,如果确认存在错误,会撤销失信记录。
债务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
如果债务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其法定继承人或监护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记录。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无法履行债务
如果债务人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债务,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记录。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证据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如果确认符合条件,会撤销失信记录。
其他法定情形
法律还规定了其他可以撤销失信记录的情形,如: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发现失信名单信息有误的
债权人申请撤销失信名单信息的
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的
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