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会对个人生活和工作造成诸多不便。如果您已履行完毕法定义务,可以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以下是一份详细的申请指南,帮助您轻松完成申请流程。
已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未有其他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未被人民法院发布限制高消费及限制出境等执行措施。
未有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行为。
- 申请书
- 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或复印件)
- 法律文书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如付款凭证、和解协议等)
- 身份证或护照
- 其他相关材料(如有)
2.- 到原申请执行的法院或执行立案庭所在法院递交申请书。
- 申请材料需经相关人员审核后方可受理。
- 法院受理后,会开具《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异议受理通知书》。
3.- 法院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撤销条件。
- 符合条件的,法院会作出撤销裁定。
- 不符合条件的,法院会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
4.- 法院作出撤销裁定后,会将相关信息发送至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系统。
- 最高人民法院会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从系统中删除。
5.- 撤销信息后,申请人可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查询信息是否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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