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视频详细介绍了如何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的案件,为深陷债务危机的受害者提供了一线希望。
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说明执行完毕或法院已不予执行等符合条件。
根据法院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执行完毕证明、和解协议、执行和解书等。
法院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进入为期10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当事人可协商、调解,避免不必要的诉讼。
在冷静期内,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异议,说明申请不符合条件或存在欺诈行为。法院会审查异议并作出裁定。
冷静期后,法院进行裁定。若申请符合条件,则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若不符合条件,则驳回申请。
法院裁定撤销后,会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撤销公告,恢复申请人的信用记录。
申请撤销仅适用于执行完毕或法院已不予执行的情形。
申请撤销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
申请撤销需要承担一定的费用。
申请撤销不代表恢复全部信用,但可以有效消除失信记录带来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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