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院自收到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会及时撤销其失信人执行记录。
从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义务之日起,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人执行记录,并向被执行人出具撤销证明。
被执行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失信人执行记录是否已被撤销: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登录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
- 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在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中搜索“中国执行”或“人民法院”,进入执行信息查询页面后,输入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身份证号即可查询。
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法院会及时撤销失信人执行记录,但相关信息仍会在一定时间内(一般为24个月)内保留在执行信息公开系统中。
被执行人若对法院撤销失信人执行记录信息有异议,可以向法院申请复核。
失信人执行记录撤销后,被执行人将恢复正常的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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