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失信执行人的行为损害了受益人的利益时,撤销其职务成为必要之举。从失信执行人被撤销到其生效之间的一段空白期却往往令人困惑不解。
执行撤销的期限迷雾
根据《民法典》第1144条规定,撤销失信执行人应当通过法院判决或裁定。法院受理撤销申请后,一般应当在三个月内做出裁判。这三个月的时间被视为撤销的期限。
在期限内,法院会对失信执行人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审理。如果法院认定执行人确实存在失信行为,则会做出撤销的判决或裁定。
查询撤销结果的盲区
令人费解的是,很多人都无法在法院信息查询系统中查询到撤销失信执行人的结果。这往往是因为法院尚未将撤销的判决或裁定录入系统。
对此,建议采取以下查询途径:
直接向法院查询:联系撤销判决或裁定的法院,提供案号或当事人信息,请求查询撤销结果。
查询执行信息:失信执行人的执行信息通常可以在执行法院的网站上查询。如果失信执行人的执行信息显示为“已撤销”,则说明已被撤销。
向律师咨询:如果自行查询无果,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律师可以帮助查询撤销结果,并提供后续法律建议。
执行撤销的法律效力
撤销失信执行人的判决或裁定生效后,原执行人即失去其执行职能。被撤销的执行人不得再行使执行权,其先前作出的处分行为也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执行撤销的期限并非绝对。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需要有正当理由。撤销执行人后,法院会依法指定新的执行人,继续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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