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全局,洞悉法庭动态
司法程序中,开庭公告的撤销事关重大,直接影响当事人的诉讼权益。为了规范开庭公告撤销的条件,保障当事人公平受审权,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出台了《关于撤销开庭公告条件规定的通知》。
通知要点,不容错过
《通知》明确规定,撤销开庭公告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当事人申请撤销。当事人应在公告撤销后10日内提出撤销申请,并说明撤销理由。
有正当理由。正当理由包括不可抗力、突发事件、证据突现等情形,无法按期开庭。
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撤销公告不会对当事人诉讼权利造成实质性影响。
赋权当事人,保障诉权
《通知》的出台,赋予当事人撤销开庭公告的权利,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参与权。当事人可以通过正当理由申请撤销公告,避免遭受不公平审判。
司法规范,维护公正
该《通知》规范了开庭公告撤销的条件,有利于维护司法程序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它避免了法院滥用撤销公告的权力,确保当事人能够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信息共享,便民服务
司法透明度不断提高,法院及时发布《通知》,确保当事人及时了解最新的司法动态。当事人可以通过官方网站、司法公开平台等多种渠道获取通知内容。
结语
《关于撤销开庭公告条件规定的通知》的发布,是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它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为法治社会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法院将继续秉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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