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名单是用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目的是为了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履行其法律义务。当失信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义务,却依然在名单上时,就可以申请删除名单。本文将介绍删除被执行人名单的办理手续流程图,为读者提供详细的指南。
准备材料
1. 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证明材料(如法院执行完毕证明、履行证明书等)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3. 申请书
提交申请
1. 向被执行人所在地法院执行局提交书面申请书
2. 递交准备的材料
3. 缴纳申请费
受理审查
1. 执行局受理申请后,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
公示
1. 执行局将受理的申请在法院公告栏和指定网站公示一定期限(一般为30天)
2. 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异议
裁定
1. 公示期满后,执行局根据申请材料和异议情况,对是否删除名单作出裁定
2.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删除名单的裁定
3.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
删除名单
1. 执行局收到裁定后,将删除被执行人名单
2. 删除名单后,将会在公告栏和指定网站上更新名单
3. 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再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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