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法院已经做出生效判决,但拒不履行的行为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撤销后,生效时间如下:
当法院收到失信被执行人提交的撤销申请并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期限后,就会启动撤销程序。撤销程序结束后,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即被撤销,不再受到限制。
撤销失信被执行人身份的生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失信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撤销申请进行了审查,并作出撤销裁定。
法院收到失信被执行人撤销申请后,一般会在7日内作出裁定。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期限,法院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重新提交申请。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被撤销身份,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申请确认裁定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撤销裁定的效力。法院审查裁定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正确后,将作出确认裁定效力的判决。
申请再次列入失信名单:如果失信被执行人撤销后再次出现拒不履行行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再次将其列入失信名单。
采取其他法律手段:如果失信被执行人撤销后仍拒不履行义务,利害关系人还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其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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