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启动
裁判文书修复撤销程序通常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提起。起诉人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修复撤销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修复撤销请求的事由、事实依据、证据材料等。
法院审查
法院收到修复撤销申请书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法院主要审查申请书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要件,有无管辖权,申请人是否具有资格等。如果申请书符合要求,法院会决定立案。
举证质证
修复撤销程序属于诉讼程序,需遵循举证质证原则。起诉人应提供证据证明裁判文书存在错误或违法,被告则应提供反驳证据。法院会组织当事人进行质证,双方可以对证据进行辩论。
法庭调查
必要时,法院可以组织法庭调查。调查的方式包括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等。法庭调查可以进一步查明事实,为裁判提供依据。
判决
经过举证质证、法庭调查等程序,法院会对修复撤销申请做出判决。法院可以判决修复或撤销裁判文书,也可以驳回申请。判决作出后,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执行
如果法院判决修复或撤销裁判文书,法院会依法执行判决。修复文书是指法院对原裁判文书中的错误或违法之处进行改正,撤销文书是指法院将原裁判文书全部或部分撤销。执行完成后,裁判文书的法律效力会因修复或撤销而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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