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删除失信被执行人怎么办理执行手续呢?
失信被执行人是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后,仍拒不履行的行为。针对这种情况,法律规定法院可以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包括限制高消费行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删除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手续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以申请法院删除失信被执行人身份。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申请材料
1. 申请书(写明申请人姓名、联系方式、执行案号等信息);
2. 已履行执行义务的证明(如执行结案证明、和解协议书等);
3. 被执行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其他必要材料(如代理人委托书等)。
申请流程
1. 向执行法院提交申请:失信被执行人应当向作出执行裁定的法院提出申请。目前,大部分法院已经实现了网上申请,当事人可以在法院官方网站上下载申请书并按照要求填写提交;
2. 法院审查受理: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果材料齐全、合法,法院会予以受理;
3. 调查核实:法院会对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已经履行执行义务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法院可以要求失信被执行人提交履行证据,也可以向相关单位或个人调取证据;
4. 作出裁定:法院经调查核实后,会作出是否删除失信被执行人身份的裁定。如果法院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已经履行执行义务,则会予以删除;
5. 发布删除公告:法院作出裁定后,会将失信被执行人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并在法院公告栏或网上发布删除公告。
注意要点
1. 失信被执行人应当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避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申请删除失信被执行人身份应当及时,避免因拖延时间而影响信用修复;
3. 失信被执行人在履行执行义务后,应当向执行法院申请删除身份,否则法院不会主动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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