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视,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不断加大。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后,个人和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将受到诸多限制。那么,如何撤销失信人名单记录呢?本文将为大家提供图文并茂的教程大全集。
失信人名单主要是针对欠款不还的债务人。最直接的撤销途径就是主动履行义务,结清欠款。具体步骤如下:
与债权人协商还款计划。
按照还款计划按时足额还款。
获取债权人出具的还款证明。
向人民法院提交撤销失信人申请。
如果债权人同意与失信人达成和解,且经人民法院裁定销案,失信人名单记录也可予以撤销。具体步骤如下:
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
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人申请。
人民法院审查和解协议,并作出裁定。
如果失信人认为自己被错误纳入名单,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并申诉。具体步骤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交异议申请。
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未欠债或已履行义务。
人民法院审查证据,并作出裁定。
对于资不抵债的失信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破产清算完成后,失信人名单记录将被自动撤销。具体步骤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破产管理人。
破产管理人清算债务,变卖资产。
破产程序结束后,失信人名单记录将被撤销。
及时主动履行义务,避免被纳入失信人名单。
妥善保存还款凭证,以便日后提供证据撤销记录。
发现错误及时提出异议,避免影响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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