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违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拒不履行时,权利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存在一定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履行义务,此时可提出修复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执行人应当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十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被执行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非主观原因,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履行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被执行人修复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生效法律文书的名称、文号和执行案号;
不能履行义务的原因及证据;
恢复执行后履行的时间、方式。
法院收到被执行人修复申请书后,应当审查申请书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如果申请符合条件,法院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裁定,决定是否恢复执行。
如果法院裁定恢复执行,被执行人应当按照裁定指定的期限、方式履行义务。如果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等。
如果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恶意拖延履行义务,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以下措施:
拘留罚款;
限制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追究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修复申请书法院起诉时效涉及法律文件准备、法院审查和执行程序等多个方面。被执行人应当及时提出修复申请,法院也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及时作出裁决。而恶意拖延履行的被执行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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