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删除失信信息时,需提供充分的理由证明其符合相关规定。以下整理了申请删除失信信息时的常见理由及图片指引,供申请人参考:
已履行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确定的金钱给付或其他义务,且已提交相关证据。
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罚金或其他义务,且已提交相关证据。
申请人并非失信执行人,且已提交错误纳入失信人员证明材料。
失信信息登记存在错误,如姓名、身份信息等,且已提交相关更正证明材料。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或其他非主观因素(如疾病、意外事故等)导致未能履行义务,且已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因对方当事人原因导致无法履行义务,且已提交相关证据证明。
申请人已丧失履行能力,如破产、死亡等,且已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已无力履行义务,如患有严重疾病、无劳动能力等,且已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已积极采取措施修复信用,如偿还欠款、与债权人达成和解等,且已提交相关证据。
申请人已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如参加公益活动、积极纳税等,且已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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