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是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而经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当失信被执行人偿还债务或履行法律义务后,可以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么,撤销申请多久生效,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申请受理时间
失信被执行人提出撤销申请后,人民法院会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受理后,人民法院会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公示期限
受理申请后,人民法院会对失信被执行人撤销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在此期间,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公示内容,并提出异议。
审查裁定
公示期结束后,人民法院会对失信被执行人撤销申请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定。审查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否具有继续履行能力等。
撤销生效时间
如果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失信被执行人撤销申请,撤销决定自送达申请人后生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机构会在收到人民法院撤销决定的通知后,及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将其删除。
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失信被执行人撤销申请生效后,并不意味着其已履行了全部债务或义务。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再次出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仍然会被重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此前因其失信行为而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并不会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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