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记录的存在可能对企业声誉和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工商局为企业提供了消除诉讼记录的服务,帮助企业清除历史污点,恢复正常经营。
企业已结案或撤诉的民事诉讼案件
企业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或行政处罚记录
申请人需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
申请书
1. 提交申请材料:向当地工商局提交申请材料。
2. 审核受理:工商局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 公告公示:工商局将在当地报纸或网站上公告公示企业的消除诉讼记录申请信息。
4. 异议处理:公示期间,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向工商局提出异议。工商局会对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5. 消除记录: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或异议已处理完毕的,工商局会消除企业的诉讼记录。
企业在申请消除诉讼记录前,需妥善处理与案件相关的税务、债权等事宜。
消除诉讼记录后,企业仍需保持良好的经营行为,避免产生新的不良信用记录。
如企业存在其他不良信用记录或行政处罚记录,消除诉讼记录申请可能会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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