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个人或企业因欠债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时,将会面临一系列信用限制和制裁。若要解除失信状态,当事人需要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
申请条件
当事人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法院撤销失信:
- 已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 申请人未采取转移、隐匿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
申请流程
申请撤销失信的流程如下:
- 准备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身份证件、法院执行文书、履行情况证明等);
- 向作出执行裁定的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 法院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法院核实履行情况,符合条件的裁定撤销失信;
- 申请人凭撤销裁定向相关信用信息系统提出更正申请。
申请书撰写
撤销失信申请书主要内容如下:
- 当事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等);
- 案由及执行文书信息(案件编号、执行裁定书文号等);
- 履行情况说明(已履行、执行和解等);
- 申请撤销失信理由;
- 提交相关材料清单。
注意事项
-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以避免因后续发生执行异议导致申请被驳回。
- 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如有虚假或隐匿信息,可能会影响申请结果。
- 法院对撤销失信申请审查严格,需充分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 撤销失信后,当事人还需要及时向相关信用信息系统提交更正申请,以恢复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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