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后,被执行人仍被列为失信,执行手续如何办理?这成为困扰当事人的一大难题。本文将深入浅出地为你解惑,助你轻松解决这一问题。
失信黑名单的困扰
失信被执行人是法院通过判决或裁定认定,欠款或违反其他法定义务的个人或企业。他们将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失信黑名单”。此名单公布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中心,对被执行人的信用造成严重损害。
办理执行手续的难点
在结案后,失信信息应及时从名单中撤销。部分案件由于各种原因,执行人员并未及时办理撤销手续。被执行人仍被列为失信,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
执行手续办理流程
为协助被执行人解除失信困扰,执行法院提供了明确的执行手续办理流程:
1. 查询失信信息:被执行人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查询自己的失信信息。
2. 申请执行审查:若结案后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可向原执行法院申请执行审查,要求撤销失信记录。
3. 提供证明材料:在申请执行审查时,被执行人需提供结案证明、履行完毕证明等材料,证明已履行完毕判决或裁定确定的义务。
4. 法院审查:执行法院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材料齐全,符合条件,法院会做出准予撤销的裁定。
5. 撤销失信记录:裁定生效后,法院会将失信记录从名单中撤销。
注意要点
1. 及时申请:被执行人发现自己仍被列为失信后,应及时向法院申请执行审查。
2. 提供充分证据:履行完毕判决或裁定确定的义务,应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
3. 多方协调:执行手续办理涉及多个部门,需要被执行人与法院、执行人员及时协调配合。
通过以上步骤,被执行人可以解除结案后未撤销失信的困扰,维护自己的信用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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