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个人或实体因违反信用而受到信用损害时,可在一定条件下申请失信删除。失信删除的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0条:规定涉嫌违反信用犯罪的法律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删除失实信息的司法救济途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网络侵权民事赔偿案件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条:规定失信信息的损害赔偿标准。
行政手段
- 行政对应措施: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权范围对违反信用行为进行查处、处罚。
- 行政失信记录管理:建立统一的失信记录平台,对失信主体予以记录和公示。
司法救济
- 诉讼请求删除信息: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删除失实、侵权的信息。
- 执行裁决:法院作出删除信息的判决后,申请人可申请执行,强制删除失实信息。
技术措施
- 技术监测和过滤:通过技术手段实时监测网络信息,防止失实信息的传播。
- 信息溯源和阻断:利用技术手段追溯失实信息的发布源,并采取相应措施阻止信息的进一步传播。
纠错机制
- 信息核查和更正:通过建立信息核查机制,对失信信息进行核查,及时更正失实信息。
- 异议处理:失信主体对失信记录有异议的,可向失信记录管理机构提出异议申请,进行异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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