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为失信人后,执行完毕多久可以删除失信信息呢?想要查询失信信息却发现查无此人,这是怎么回事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失信人执行完毕后,以下期限内删除失信信息:
对于一次性履行的义务:自履行完毕之日起6个月内删除。
对于分期履行的义务:自最后一期履行完毕之日起6个月内删除。
对于继续履行的义务:自确无履行能力之日起6个月内删除。
如果执行完毕后,在相关网站查询失信信息,却发现查无此人,可能有以下原因:
信息未及时更新:失信信息删除需要时间,网站上的信息可能还没有更新。建议等待一段时间后再次查询。信息错误:失信人信息登记时可能存在错误,导致查询不到信息。可以联系法院核实信息。法院已撤销失信记录:如果法院发现失信人有正当理由不能执行义务,可能会撤销失信记录。失信人已申请破产:失信人申请破产后,法院会将失信信息删除。查询方式错误:查询失信信息需要提供失信人的准确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否则可能会出现查无此人的情况。失信人信息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系统:网址为微信小程序:搜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系统”并关注小程序。短信查询:发送短信至12368并按照提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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