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裁判文书的获取变得更加容易,但这也带来了一些问题,例如个人隐私泄露。为了保护个人隐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裁判文书删除的流程。
当事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请求删除的裁判文书名称、裁判日期、案号。
删除理由(如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等)。
书面申请: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电子申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申请,上传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
证明申请人资格的文件(如委托书、利害关系证明等)。
证据材料(如隐私泄露证据、商业秘密证据等)。
裁判文书公布之日起30日内。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事项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后,人民法院将作出删除或者不删除的决定。
人民法院决定删除裁判文书的,将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删除该裁判文书。
人民法院决定不删除裁判文书的,将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需要注意的是,裁判文书删除后,仍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查询,如当事人查询本院裁判文书、人民法院内部查询等。申请人应慎重考虑删除裁判文书对自身权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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